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偏高”到底是多高?媒体调查称,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占职工个人工资的46%。也就是说,四成以上的工资缴了社保。(5月18日京华时报)
对于多数人来说,四成工资可能泛泛而谈,请出神奇的“小明”,会有更直观的感受。假如小明是一个普通北京男性职工,拿的是北京平均工资。测算一下,即便不考虑今后的工资增长问题,只要大约30年,到小明60岁退休时,其单位与个人的总缴费就已经达到100万元。
社保缴费超工资4成,北京职工30年缴百万,这样的社保难免让人有话要说。但要提醒的是,这并不仅仅是“缴得多”的问题,当前社保还有“拿得少”的问题,甚至“拿得少”比“缴得多”问题更加突出,更加引人关注。
一般人虽然不想“缴得多”,但如果“缴得多”对应着“拿得多”,想想可能也就算了。但事实上,“缴得多”还并不一定就“拿得多”。
需要引入一个概念,叫做养老金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目前,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收入替代率已经超过80%,甚至达到90%左右。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却呈现逐渐走低的趋势,从改革初期的60%多降至现在的四五成水平。也就是说,普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越来越低。
勤勤勉勉30年,缴了100万的社保,结果养老金替代率只有四五成,退休后的生活质量恐怕很难得到保证。如果缴得少的话,那么投入少自然不能奢望回报高,可现在却是缴得多拿得少。由此不难看到,社保一大问题,其实还不是“缴得多”,而是“拿得少”。而且人们普遍担心,如果降低养老缴费标准,缴得少是不是拿得更少?
社保不愿“缴得多”更怕“拿得少”。理想的状态是缴得少拿得多,次优选择是缴得多拿得多,但很遗憾,我们现在是缴得多拿得少。在目前的政策选择中,决不仅仅是解决缴得多问题,而是如何把着力点放在平衡缴拿脱节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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