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通过其官网“廉洁成都”公布了一起案件:金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利用身份便利,在帮他人补缴社保过程中,三年收“好处费”6.5万。
2014年3月,金牛区纪委在查办其他案件中发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徐洪,存在涉嫌受贿犯罪等违法违纪问题。
2008年9月,社保中介人员李某找到徐洪,请其帮忙办理补缴社保业务。徐洪找到金牛区社保局征集科科长汪某某(另案处理)帮忙,汪某某表示同意之后,徐洪叫李某将需要办理补缴社保人员的资料及需补缴的钱提供给他本人,再将资料交由汪某某办理,需补缴的社保金则由徐洪通过刷卡进行补缴。2009年至2011年,徐洪共收取李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6.5万元。
2014年3月,金牛区纪委决定对徐洪立案调查。当年4月,徐洪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予以逮捕。目前,徐洪正等待金牛区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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