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根据落实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有关政策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市市区
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确认》、《灵活就业确认卡》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建设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时,已经参加个体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只要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准确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其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均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里。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另据了解,2014年全年,我市市区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8751.6794万元,实际享受人数27331人。其中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社保补贴256.9998万元,享受人数823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8494.6796万元,享受人数265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