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工资基数随之调整
昨天,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透露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与此同时,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由于市人社局尚未正式发布各档缴费金额,但记者初步计算发现各档金额均有变化。在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6463元,而去年这一标准为5793元。
据了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工资基数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去年则为1737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约为4524元,去年则是4055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约为3878元,去年为347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约为2585元,去年是2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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