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市本级各类参保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的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其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参保单位以2014年自然年度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申报2015年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月缴费工资的依据。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如无变动事项的,可以不申报。
参保单位中的网办CA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或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办平台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参保单位中的非CA用户,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报,也可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zhrss.gov.cn)上预先上传申报数据,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截止到6月26日,对于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以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