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
2015年度本市各项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已经“出炉”。其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1292.6元、
失业保险费77.56元。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