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社局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调整情况,明确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我市(不含溧水、高淳区,下同)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200元,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相比去年2400元增加228元。新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社保基数提高,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社保缴费数额都要增加了,对于上班族来说,同样的工资在扣除五险之后,拿到手的钱要变少了。
记者算了一下,按下限2628元缴纳社保费的职工,每个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10。24元(2628×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2。56(2628×2%),另大病保险费10元,失业保险费13。14元(2628×0。5%),工伤、生育险个人无需缴纳。由此可见,一名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85。94元,比2014年度增加了23。94元,相比个人来说,企业实际月缴费额则最少增加71。82元。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2元。此次调整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额由2014年度的650元增加到735。6元,增加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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