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含山县政府网消息,从7月20日至8月20日,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补贴且未达到3年期限的就业困难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并被认定为“4050”人员且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领满3年社保补贴的人员;首次申报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以及新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社保补贴,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200元/月,低保人员250元/月。社保补贴由本人到申报社区领取。
社保补贴政策的落实,可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决心,降低失业率,调动他们接续
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对稳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