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政策调整。昨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发出通知,本月起,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由年度集中申报调整为按月申报,这意味着今后参保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将随个人薪资变化而及时调整。
政策规定,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由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变为按月申报,当月工资无变动无须申报。如参保职工当月工资发生变动,参保单位可通过《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进行工资申报,缴费基数从申报的次月开始调整。为方便参保单位及时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从8月5日开始试运行,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申报通过网络即可办理。
新政将为参保职工带来哪些实惠?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例而言,以往缴费工资按年度一年申报一次,参保单位假如在某年度的12月份为职工上调了工资,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要到次年7月1日之后才开始调整。年度申报调整为按月申报职工,职工工资当月有变动当月就可以申报,灵活性更强了。这意味着职工薪水调整,其养老、医保个人账户就会立即随之变化,职工社保待遇也有更多保障。
此外,市社保局强调,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将对参保单位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征,参保单位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分摊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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