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2015年度企事业单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
自今年4月份起,青岛市开始组织实施本年度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市内三区企业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根据青岛市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领取待遇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认证,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应与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到社保机构进行认证。
青岛市人社局提醒,资格认证时间截止本年度10月底,请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抓紧时间进行认证。如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认证,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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