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泽县沙河镇狠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此举不仅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而且促进了抓项目保民生更好地结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使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该镇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村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国土、农委、人社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2009年5月以来征收土地面积20%以上的失地农民及时开展参保登记缴费工作,通过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所缴资金存入专设的财政专户,单独管理,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同时,对被征地时男子年满60周岁、女子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时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可自愿选择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办法续缴。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目前,全镇共参保935人,其中:完全失地农户参保791人、部分失地农户参保146人,共收缴保费199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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