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到医院看病时,为什么有个别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
答:1.因个人基础信息变更、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导致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
2.因办理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后,持卡人未能通过参保单位及时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造成参保系统参保人信息与社保卡内信息不一致。
3.读卡机具运行不稳定。
4.卡内芯片故障,读卡时无应答。
2、问:社保卡丢失后怎么办?
答:尽快办理预挂失手续,预挂失手续有三种:
1.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本市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
3.通过设置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自助终端机自行办理预挂失。
3、问:社保卡预挂失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答:挂失有效时间为10天,如果在预挂失后找到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
如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到社保卡且急需看病就医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市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4、问:补(换)卡期间怎么看病?
答:在补(换)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领卡证明》,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垫付,并在医院开“全额缴费证明”。领取新的社保卡后,持新的社保卡及“全额缴费证明”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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