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文件,淄川区城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选择60%档次养老保险年缴费额为6295.2元;选择80%档次养老保险年缴费额为8395.2元;选择100%档次养老保险年缴费额为10492.8元。全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额为2791.2元(含168元的大额医疗救助费)。
符合条件的新增个体参保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本人工商银行结算户存折或灵通卡到就近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人社所办理新增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时间为每月1-10日。转到单位工作或达到退休年龄的,需在每月的11日(每月的1—10日进行扣款数据处理)后到相应的参保窗口办理手续。
淄川区人社局提醒:参保市民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扣款的银行卡(存折)中存入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会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中断的养老保险缴费跨年度将不能补缴。输入错误密码导致的银行卡被锁或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将会造成无法扣款。为确保2015年度的社会保险费按时缴纳,市民需在存款后次月的20日后查看银行卡账户明细,确认社会保险费是否已缴纳。2015年度符合退休条件需办理退休的参保职工,本年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到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缴纳,无需存入银行卡进行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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