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保健福祉部和健康保险公团29日消息,根据医保相关法律施行令和医保适用标准的修订案,自10月1日起,以就业为由入境的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不得入境后马上参加韩国医疗保险,而在入境日起三个月后才能参加医保。
据报道,相关申请由参保者本人亲自提出,每月25日之前交付医保费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但入境后不到三个月的人员中,有留学、结婚等充分的理由能保证在韩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者可在入境当天参加韩国医保。
根据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在韩居留的不同资格,韩国医保单位提30-50%的降价优惠,其中持有外国人留学(D-2)和语言学习(D-4)签证者可少缴50%的医保费。
值得注意的是,可在入境当天参加韩国医保的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的访韩目的不包括就业。部分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以诊疗为目的访韩后虚报在韩国找到工作并参加韩国医保,随后他们在未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享受医保待遇,实际上“免费享受医疗服务”后离境。
鉴于此,韩国医保单位提高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在韩国享受医保待遇的门槛。
报道称,自2011年至2015年6月,以不当手段享受韩国医保待遇的外国人共达25.8249万人,涉案规模达207.8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143亿元),其中追缴违规费用仅占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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