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注意啦!如果您的企业没有全员缴纳社保,12月1日,通报批评信息就可能出现在报纸上。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实现全市企业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将做出4大促进措施。
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依法参保缴费。9月30日前,全市所有企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觉为全体职工依法参保,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参保缴费情况及时告知参保职工。从10月1日起,人社部门、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定期通报情况。建立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花名册,将被举报投诉、拒不整改等未依法为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的企业列入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名单,从12月1日起,定期在市人社局、市地税局网站或相关媒体进行通报。
提醒
全市企业参保缴费情况都将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交社保的,广大职工可随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将对企业加倍处罚,并列入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重点督查对象。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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