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满15年的社保,就可以拿到养老金了。”最近,这个消息在朋友圈、微博里传播,让40岁的郑女士动了心。
郑女士1996年参加工作,孩子出生后,她就辞了职在家当起了全职主妇。不过,她还是坚持自己缴纳医社保。“如果说这个消息是真的,那我缴费到2011年之后就有退休资格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缴费了。”郑女士向导报咨询。
真的可以这样吗?导报记者找到了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求解。
多缴多得不要盯着15年
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领取养老金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有确认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要达到15年。因此,只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才能办理退休,郑女士今年才40岁,即便缴费年限已达15年,也还不具备办理退休的资格。
工作人员说,根据目前厦门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的规定,养老待遇计发与个人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存储额多少以及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相关。简单来说,就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的金额越多,到龄时领取到的养老金越多。郑女士虽然缴费已满15年,但至少还要再十年左右才能办理退休,鉴于多缴多得的原则,应鼓励她继续参保缴费至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可申请社保补贴
郑女士曾经想在朋友的公司挂个职位,认为这样可以申请到“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郑女士如果重新找到单位就业,单位必须为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无单位的个人则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保。两种身份人员在办理退休时所使用的计发公式是一样的,待遇不与单位或个人身份相挂钩。因此,“全职妈妈”郑女士可以继续以个人身份缴费。另外,如认定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费,还可申请社保补贴,具体可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保障站。
2015-08-15
来源:台海网(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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