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落实。
云南省委常委、云南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势在必行。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云南省的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各项要求,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备同意,并经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审议通过。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167万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新制度平稳运行。云南省实行统一的政策和制度,各地不再另行制定。要抓好宣传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容易成为舆论焦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分类分层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正确解读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履职尽责,认真抓好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合理有序分配格局作出新贡献。
会上,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税局分别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