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确定我省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8563元,与去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5038元相比上调了14%。
7月21日,德阳市社保局发布了德阳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德阳市2010年当年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以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563元作为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
个体参保人员可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80%或100%的标准,即分别为1429元/月、1904元/月、2380元/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参保人员按照最低不低于60%,即1429元/月;最高不超过300%,即7140元/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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