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3、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可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www.kssbzx.net.cn打印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须提供);
8、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提供户籍地无业证明(无法提供的,出具书面承诺书);
9、迁入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
10、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