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青岛市《社会
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235号)正式实施,首次将
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到全市农村参保人,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全体城乡参保人在制度上实现医疗护理保障全覆盖的地区。11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政策惠及人员从原先3万多名城镇失能人员扩展到9万多名城乡失能人员。其中,城镇3万多人,农村6万多人。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实施,让青岛市建立了三险合一、城乡统筹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首次实现护理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根据办法要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全部纳入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覆盖人群从380万增长到8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20万人,参保居民488万人)。政策惠及人员从原先3万多名城镇失能人员扩展到9万多名城乡失能人员。其中,城镇3万多人,农村6万多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项护理保险业务共结算6.11万人次,453.3万个床日,护理保险资金支付2.22亿元,有2.02万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约有1800多名失能老人在护理机构或家中得到悉心照料后去世,有尊严地走完生命最后历程。
失能人员的情况各不相同,为满足参保人不同的医疗护理需求,将长期医疗护理服务分为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四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按规定申办相应的护理服务形式。其中巡护(含社区巡护和村卫生室巡护)是此次新增设的护理服务形式。
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按以下标准执行:参保职工接受各项护理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为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接受专护、医护、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为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接受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为40%。其中,参保人接受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除药品费用以外的一次性医用耗材费、治疗费、出诊费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按上述标准支付;期间发生的药品、检查检验等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有关规定结算。
除了在整个
医保监控系统中开发护理保险监控系统外,还专门研发了护理保险APP。今年6月份完成测试后,已陆续在全市护理机构中推广使用。今后通过APP记录的护理服务时间将和护理保险资金结算拨付挂钩,以促进护理机构提供更多更好服务。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472家护理服务机构开展了专护、院护、家护、巡护业务。其中,全市开展专护业务的机构从去年的11家增长到15家,开展院护业务的机构从去年的34家增长到38家,开展家护、巡护业务的机构从去年的333家增长到456家。
此外,2015年起全市4000余家一体化村卫生室按规定均应承担巡护服务。今年以来,根据新出台的《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
社保局新核准两批次共48家机构为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