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社局,为进一步减轻我市职工的
失业保险缴费负担,为企业减负,从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
我市失业保险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以2015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为例,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将从目前每月40.6元减至20.3元,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将从目前每月20.3元减至10.15元。
按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975万人计算,预计在缴费费率下调后,2015年12月当月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2.97亿元,2016年全年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约30亿元。据了解,此次下调后,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在全国将处于较低水平。
深圳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非深户也可以领取
失业金)?
一.办理条件
(一)深圳户籍参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非深圳户籍参保人符合以下新增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二.申请材料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三.办事程序
1.先办理失业登记(非深户在深圳居住地所属街道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深户在户籍所属街道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2.可以就近到各社保分局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办理,即时可知办理结果;
3.当月申请申请通过,会在次月的15日前将失业金转到指定银行;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
目前市社保局南山分局率先全市各分局与辖区8个街道办签订失业保险业务委托书,在基层搭建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平台,失业人员可就近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业务。南山区8个街道办已经办理失业金申领业务852人,其中深户570人,非深户282人。
市社保局龙华分局搭建了由社保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邮政银行组成的“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平台,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共16个网点负责开展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市社保局龙岗分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优势平台,在全区建立11个“一站式”服务窗口。市社保局坪山分局与坪山、坑梓街道劳动保障所及辖区内23个社区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力推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业务进社区。同时为辖区2000人以上企业失业人员开通失业金申领直通车服务,由单位经办人收集资料后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