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华区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成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已公布。在成华区居住,并打算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们,其监护人可于明年5月的工作日期间,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申请。
只要是在成华区居住,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务工就业的非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的子女,都可以根据细则公布的实施方法,申请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
除了填好《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之外,还要准备好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截至明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华区合法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截至明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而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至明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经审核后,登记点会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会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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