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武侯区残联获悉,为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高龄残疾人后顾之忧,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武侯区投入资金1586万元,资助80岁及以上残疾人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此项政策将惠及1031名居民。目前,资助高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一次性缴纳15年社保对象为80岁残疾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武侯区8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共有5857人,其中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高龄残疾人有1031人。”据武侯区残联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解决高龄残疾人养老问题,武侯区结合区高龄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实际情况,对80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进行资助。
凡具有武侯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80周岁及80周岁以上(不含已领取退休金和社保)的残疾人均是此次的资助对象。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按缴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在资助标准方面,享受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按成都市公布的个人缴费金额的80%予以资助;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成都市公布的个人缴费金额的70%予以资助;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按成都市公布的个人缴费金额的60%予以资助;其他残疾人,按成都市公布的个人缴费金额的40%予以资助。
政府资助个人自愿提出申请
按照个人自愿申请,政府资助的原则,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经街道初审、区残联审核后,报区社保局复核后办理。
同时,按照区社保局相关规定,符合武侯区资助高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可分别于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或7月1日至9月20日,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具体申请资料包括:资助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3张。享受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和已参加社保的申请人,还需分别提供《低保证》和参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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