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政策,企业因各种原因没有给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曾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者中断缴费的人员以及没有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按照规定补缴社保费。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6月30号。
此外,补缴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继续在烟台市范围内参保缴费的还可以通过访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及社保卡信息等,还可以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查询个人的社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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