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战士陆续退伍,需要从部队将社保转移回呼市,但却不知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昨日,呼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时首先要将自己所在的团以上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交由户籍地(或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局将“回执单”返还本人或邮寄到原部队,待部队将基金支付到社保基金专用账户后,由部队邮寄或本人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到退伍安置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含单位参保或个人自己缴费)。
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接续与基本养老保险大致相同。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5181327进行咨询,或直接到呼市人社局(奈伦国际B座)3楼14号窗口或7楼713办公室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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