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今年10月1日起,省本级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再需要自己垫付以后通过单位报销费用,可直接用新办理的社会保障卡在门诊刷卡支付了。
自2015年10月1日起,离休干部到省本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持社会保障卡、《云南省省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或《云南省干部医疗照顾证》、《云南省干部医疗特诊证》)、《云南省省本级离休干部专用病历本》,便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结算,而报销政策不变。
目前,昆明地区共有68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26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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