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6月28日,德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德州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并在发布会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在德州市委招待所一楼举行,德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展德明向媒体详细介绍了《社会保障法》立法原则和主要规定、德州在实施《社会保障法》时的主要措施以及下一步贯彻《社会保障法》时的主要打算。
在接下来的记者提问环节,德州市人社局的领导分别就德州在城乡居民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方面的规划,私企单位录取职工是否一定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多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当有记者问道人社局如何解决个别企业逃避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的问题时,人社局潘主任表示,人社局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不按法律缴纳社会保险的,将被处于最高3倍于应缴费用的罚款。记者还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对社会上“看病贵”的问题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德州将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已起草相关文件,计划于近日出台,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届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将由现在的60%提高到70%,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将由现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倍提高到6倍,也就是从8万元提高到9。5万元。
据了解,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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