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
社保局采访得知,2016年度全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开始。在我市各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个体缴费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符合享受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取人员,均纳入2016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范围。若经核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开始,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本地居住人员认证、异地居住人员认证互为补充、有效结合。在本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上,以“金保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认证系统”为依托,将综合认证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人社所和社区(村居)服务平台,通过各级服务平台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认证方式。同时,充分利用好民政殡葬信息、公安户籍信息及疾控死亡信息等数据比对结果。
在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上,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本区域居住在省外、市外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有关数据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点做好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死亡人员剔除、退休人员新增等信息数据的梳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部级“异地退管系统”的要求格式,于3月底前进行信息数据汇总和文件上传,并及时完成本县(市、区)需外地协助认证人员的认证表格、信函的打印、邮寄等工作。各县(市、区)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服务平台联通业务专网,由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异地退管系统”直接在线办理外地在本辖区内居住退休人员的网上协助认证工作。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经核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