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山市高明区
社保基金局获悉,自办理早年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缴以来,截至目前,高明已有1278人进行登记,434人成功办理,其中两百余名已退休人员开始领
养老金。
据了解,高明区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的人员(以下简称“早期离企人员”)大约有3000多人,这部分人大多数是40~50岁就业、经济困难人员,他们大部分没有被纳入社保体系,或者是缴费时间少,达不到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此这部分人员强烈要求解决社保问题。今年年初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解决早期离企人员社保问题的办法后,截至目前,已有1278人登记,已审核856人,目前已有434人成功办理,其中226名已退休人员在一次性补缴
养老保险后,开始领养老金。
据高明区社保基金局介绍,办理此次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的早期离企人员的条件是,具有本市户籍,从1978年6月1日至各区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
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时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职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2010年2月3日前到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