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社保局针对“老农保”基金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工作,并专门成立“老农保”基金专项稽核检查小组,认真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老农保”基金管理和支付等情况开展自查。
检查中,县社保局未发现有“老农保”基金运行有乱支乱用、多支多付、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现象,基金账务清楚,帐实相符,各项支出符合政策规定。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基金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用款经申请,财政审核后,拨付使用。
通过此次专项自查,县社保局进一步规范了“老农保”退保流程,严把支付关。凡是“老农保”退保,需参保人员持老农保缴费手册和缴费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信用社或邮政存折复印件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社保员初审后,由乡镇(街道)上报县社保局城乡居民保险科,经城乡居民保险科经办人员审核、科长复核无误,上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基金管理科核发,经基金管理科核对无误后,退保金额支付到退保人银行帐户。
近年来,青田县社保局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多举措不断强化了社会保险内控建设,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了稽核、监督、检查,加强了事前预防,提高了机构整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防范、监督和控制体制,确保了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营,保障了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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