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3月20日至6月20日,南京市将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据了解,南京市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2015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确定和申报职工个人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所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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