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五档;最低档月缴费498元,最高档月缴费2490元
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社保部门对2016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予以确定公布,今年缴费基数共五档。
据了解,2016年,南昌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确定,为4150元;符合《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的人员,经申请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缴费基数(即2490元)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2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