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们企业有一职工因疾病死亡,还没到退休年龄,连续10几年在单位缴纳
社保,请问社保中个人部分如何提取?还有一次性抚恤金是多少?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复:按照《
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支付标准国家尚未公布,待公布后即时办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丧葬补助费标准:每人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资的10个月34920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元。(1)满15年以上的全额发给(2)不满15年的,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发给,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
个人账户继承额2011年7月后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发给,2011年7月前去世的待遇按原规定执行。
咨询:我的社保卡是工行的,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发现1月份打到社保卡上钱是21,以前都是48块多,想问一下是打错了还是政策调整了。
答复:每年一月份烟台市职工医疗账户中扣除36元作为大额医疗救助金。
咨询:我以前在济南上班,交的社保,现在要到烟台上班。问一下到新单位社保继续交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另外,济南办的
医保卡里的钱去烟台能用吗?(我的户口和档案都不在济南和烟台)
答复: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城镇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在单位为您交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
从外地转入烟台,需携带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如转入烟台单位接收加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个人挂档缴费办理转移时需本地城镇户口且要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济南社保卡无法在烟台市使用,具体请咨询济南医保。
咨询:辞职后社会保险就中断了一年,继续交社会保险的年限是累加的吗?中断了会有什么影响呢?是不是缴费年限够了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了呢?
答复: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断缴费年限对您领取退休待遇没有影响,但是会减少您的缴费年限,从而对退休工资产生影响,并且中断保险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医疗保险男职工累计缴满二十五年,女职工累计缴满二十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