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派出所协管员王雪娇为首的8名女子声称能为农民办理非农社保,交钱“一次性买断工龄”,几个月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千元以上养老金,致使390多名北京平谷、顺义区的农民受骗数千万元。日前,法院以王雪娇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6岁的王雪娇案发前是北京平谷区峪口镇峪口派出所协管员。据了解,王雪娇的母亲是非农业户,在黑龙江老家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王雪娇把母亲的劳动关系转到平谷区,并找人续接了工龄。此后,王雪娇开始帮他人办社保,她先找来“下线”海春燕、王海芹等人,让她们在村里寻找目标,并承诺想办的人可以一次性买断工龄,办理社保手续,然后按月领取工资。为此,王雪娇还写下担保书,称办不成可以退钱。
不久,在王雪娇“下线”的游说下,陆续有数百名村民每人缴纳了七八万元,等着办理“买断工龄,领取养老金”。村民交钱时,“下线”们“加收”5000元的好处费,其他的钱交给王雪娇。随后,王雪娇在网上找到办假证的王某,办理了大量假医保本、退休证、银行存折等手续,将这些假凭证交给村民,并嘱咐“暂时取不了钱,因为还没有解码”。一些“参保”的村民拿存折到银行取钱,才知道存折是假的。
据检方指控,王雪娇等8人谎称能够为他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金待遇,骗取平谷、顺义等地区390余人的钱款,共计2846万元。该案嫌疑人均为女性,最大的48岁。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7年初至2009年3月间,王雪娇收取王海芹等人上交的诈骗钱款和直接收取部分被害人的钱款共计2780。4万元。直至案发时,有关部门仅追回赃款500余万元。王雪娇交代,其余的钱,有的给了情人买车买房,有的给了做假证的王某。
法院认为,王雪娇明知自己没有办理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能力,仍以帮人办理此事为名收取他人钱款,还制作假证,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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