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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转社保,差点儿“掉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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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农保转社保,比我大的比我小的都转了,就我转不了,我该怎么办啊?”近日家住城阳流亭街道的杨乃琴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杨乃琴,1957年4月出生,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社区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在仙家寨一家村办工厂干活。杨乃琴说,1992年时她在当时的村里参加了农保,每年缴纳100多元,到了2012年她满55周岁时,已经开始每月领取300元的养老金。“后来听人说农保能转社保了,可我却没办成。”杨乃琴说,2013年城阳区开始施行农保转社保,她去街道办理投保的时候,却被告知她这个年龄阶段不能投社保,她再三询问,对方告知他们这个年龄掉在空里了。杨乃琴说,在流亭街道,有这样疑问的还有不少居民,他们大部分都是1956年、1957年出生的女性。
 
  “我每月领300元,比我大几岁或者小几岁的每月领800多元,差距也太明显了。”杨女士说,那么为什么她就转不了呢?她只知道一个“64号文”,她周边的人也都是根据这份文件一次性补交15年的社保,开始领社保养老金的。
 
  记者多方了解,所谓的“64号文”实际上是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11月10日印发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实施范围是“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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