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2016年度苏州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参保人员
医保个人账户划转阳光健身卡同时启动。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统一在市社保中心旧学前分部办理。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阳光健身卡健身专用账户中的金额,在社保经办机构划卡5个工作日后方能启用。
参加职工医保、医保个人账户状态正常,且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每年限划转一次。按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6000元以下的,可选择将500元或1000元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阳光健身卡健身专用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含)以上的,可选择将500元、1000元、1500元或2000元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阳光健身卡健身专用账户。需提醒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以办理划转手续当时实际结余金额为准。医保个人账户划账限额均已包含本结算年度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划账金额。
未申领过2013版阳光健身卡(2013年6月18日之后申办)的市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光大银行各网点免费办理2013版阳光健身卡。市社保中心昨天提醒,个人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2013版阳光健身卡,至社保中心进行划转;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划卡后,打印《申领单》交由申请人或
代办人签字确认,经办人员再审核申请人信息,并记录阳光健身卡应入账金额。单位集体代办(1次办理10人以上)的,需由单位集体指定代办人,凭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2013版阳光健身卡、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划卡后,打印《申领单》交由代办人签字确认,经办人员再审核申请人信息并记录阳光健身卡应入账金额。
符合申领资格的参保人员,可于4月21日至7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受理。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参保人员,至旧学前33号市社保中心旧学前分部二楼大厅办理;吴中区参保人员至吴中区社保中心(塔韵路178号二楼社保大厅)办理;相城区参保人员至相城区社保中心(庆元路168号三楼社保大厅)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每天下午4:30以后,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进行对账交接,停止受理划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