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社保卡”)。对于不属于社保卡发放范围,或属于发放范围但因故暂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
医保卡”)。
对于属于社保卡发放范围的人员,请拨打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咨询办理办法。
上海办理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