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湘潭县茶恩寺镇,我本人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在当地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每年全家人都被要求购买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3月,我生病在当地东华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总共花费了医疗费9000多元,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我把医疗明细和出院的发票寄回老家,但是茶恩寺镇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位不予报销,说是在外省报销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老家就不能报销农村合作医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既然不能两边报,就不能要求我们两边都买保险。
3月23日,记者拨通了湘潭县新农合办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如果已经享受了一次基本医疗保险,就不能再重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基本医疗保险。但居民在参保时,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这样就导致外出务工人员重复参保。不能享受两边都报销,却两边都要求购买保险,这对于居民不公平。
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从2015年底起,湘潭县就要求各镇在收取新农合的参保费时,只要外出务工人员出具已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单,可以不再参保新农合。
虽然有此政策,但各地新农合都有参保率的要求,导致工作人员仍然强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所以此类投诉依然不少。希望有关部门加快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互通建设,让政策更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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