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社保局和晶报联合主办的第九届“社保大家议”论坛,就金融社保卡展开了热烈讨论。
好消息!参保人可将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了。日前,由深圳市社保局和晶报联合主办的第九届“社保大家议”论坛,邀请了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市社保局相关领导就这个议题展开了现场讨论,参会人员认为此举可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建议社保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创新和高新科技手段更好地服务参保人。
金融社保卡
可缴交社保和发放待遇
从2016年4月13日起,深圳市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及领取待遇全部可以通过金融社保卡一卡搞定。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系统、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确认金融账户作为社保结算账户,申请后次日即可生效。
深圳市社保局综合处副处长甘涛介绍说,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金融社保卡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即一卡两用。目前参保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保险)或者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失业金等)等业务,需到社保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供银行账号办理,当银行账号因各种原因变更时,若未及时到社保窗口申报,将影响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参保人选择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后,若金融社保卡因各种原因重办、变更时,金融账户可同步变更,参保人不需亲自往返社保窗口办理账户变更。而且,金融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每月持金融社保卡在深圳市内ATM机跨行取款前三笔免收手续费;退休人员亦可根据自身需求在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免费领取对账折,以便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
卡内金融账户
需激活后方可使用
具体要如何开通呢?甘涛说,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账户已激活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3日起,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系统、微信平台(尚未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确认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次日生效)。确认成功后,该金融账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金融账户未确认的,原向社保窗口提交的银行账户仍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但社保窗口不再受理账户变更业务。
“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但金融账户尚未激活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3日起,可持身份证、金融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金融账户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3日起,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次日该账户默认为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