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根据初步测算,如果符合条件的地区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各地总费率降低0。5至1个百分点来进行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元至600亿元,再加上去年先后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是否会带来个人待遇的减少备受关注。各地下发的社保费率调整文件中均特别强调,阶段性降低有关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降低社保费率,意在为企业降成本,但不能降参保职工的待遇。”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未来职工的各项社保待遇还应随着经济发展、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提高。
另外,社保基金的长期风险是否会上升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缴费减少而参保者社保待遇保持稳定甚至提高,或意味着社保基金收入将有所下滑,而支出将逐年增加。
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是在基金可承受范围之内进行。据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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