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群众证件标准化和姓名使用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少数民族群众证件标准化和姓名使用规范工作,并明确: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
社保卡、学生档案、毕业证等卡证,关联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要将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惟一识别标准。
《通知》指出,要对目前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姓名的“证、照、卡”进行认真清理,重点要清理规范以下几方面:各种“证、照、卡”中少数民族群众姓名中间间隔号使用不规范;同音字、同义词混用;姓名少字、多字、顺序颠倒;读音转译时加字、减字和“证、照、卡”及姓名栏字段长度不够一行填写等。
同时,建立以身份证为信任根的姓名规范使用体系。要将居民身份证作为惟一识别标准,尽快为各自的窗口服务单位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在办理业务时以居民二代身份证信息作为办理“证、照、卡”的惟一信任根,杜绝出现字符等方面不规范问题,减少人为操作引起的录入错误。
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社保卡、学生档案、毕业证等卡证,关联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要将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惟一识别标准;没有关联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要严格按照居民身份证上的登记姓名规范填写身份信息。对已制发的与居民身份证登记姓名不一致的卡证,要及时为群众换发,不得要求群众再出具公安机关证明。
完善业务系统姓名录入功能。对姓名中间隔符“·”的录入,要统一自动识别为国家规定的标准字符代码“00b7”,扩展录入字节长度,满足少数民族姓名录入需要。要集中清理已录入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错误的,要主动自行修改完善。
对需要改版的“证、照、卡”和各种工作表格,应尽快设计、编订和印制。
此前,自治区人社厅在为期一个半月的“走近社保卡”专项行动中,更正少数民族群众人名间隔号使用不规范的数据20余万条,占清理规范数据总量的86%,制发规范人名的社保卡和临时卡共计9.6万张。
自治区人社厅还重新改版了部分证件和工作表格,在各业务窗口配备了27台身份证识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