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转社保,原卡的重复缴费要退休后才退还?”近日,青岛平度的韩女士向本报反映,称自己和其姐姐今年把自己的农保转成了社保,但却遇到了退费的难题。那么,退休后返还的规定是否有法可依?农保转社保究竟该如何衔接?
韩女士:重复缴费却被告知退休后才能退费
4月21日,记者联系到了韩女士,据介绍,今年的3月16日韩女士和其姐姐在平度本地办理了农保转社保的业务,但改投社保必须把原有的农保办停,韩女士入农保已经快十年了,每年的3月10号都是其农保缴费日,今年的3月10号韩女士刚刚缴费5000元,到了16号办停农保业务时,本想把这5000元取出来,却发现已经被扣费了。韩女士找到平度人社部门表示想把钱取出来,可工作人员却告知韩女士:“必须要等15年退休后才能退费”,这让韩女士感到非常不合理。
“如果要等到15年以后退费,那我今年相当于交了两份保险的钱,到时候该怎么领退休金呢?”韩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农村家庭,虽然农保卡里的钱并不多,可对她而言也不是个小数目,按照人设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如果15年以后退费,利息只按银行的活期利息来给,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平度人社局:重复缴费并不冲突,居民退休后可选择两种方式退费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农保转社保的居民,是必须等缴纳社保满15年后才能退费。”针对韩女士的诉求,平度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改投社保,原农保账户所缴纳的费用会合并到社保账户,且农保是按年缴费,社保是按月缴费,所以农保转社保后,原缴费年限是不计入或折算为工龄的。”
韩女士表示如果等15年以后退款,今年相当于交了两份保险的钱,重复缴费该怎么处理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居民退休后可选择两种方式退费,一是直接将原农保账户合并到社保账户,到时按月领取;二是持本人退休证一次性领取,居民可自行选择。”
省人社厅:发生重复缴费以社保为准,参保人员退休后退费
具体的农保转社保衔接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记者在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实行的是人社部2014年印发的17号文《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根据该《衔接办法》,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同时,《衔接办法》第三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对上述两条规定作出解读,发生重复缴费以社保为准,但由于许多农保转社保的居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并未缴够15年,到时参保人员可申请重新按农保计发相应待遇,因此我省人社厅规定重复缴费部分不再单独退费,而是合并到个人农保账户,等到参保人员退休后统一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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