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70%按月划入
社保卡”的消息,引起参保人员广泛关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参保人员普遍咨询的“如何办理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取现、本市社保卡发卡银行有多少家、取现有无手续费及利息”等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预计10月底可提现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拥有职工
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依照社保卡上标注的开户银行,到该行网点办理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并确认社保卡金融功能开通后,预计10月底,参保人员可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提现功能。即在相关社保卡发卡银行市内任一网点包括ATM机,提取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社保卡个人账户70%的资金,可自主用于补偿个人就医时自付的医疗费用以及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
天津共有14家社保卡合作发卡银行
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农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
参保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资金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提取社保卡个人账户内资金。统账结合模式是依据当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由职工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个人按2%的比例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下参保人员0.8%、45岁以上参保人1.2%记入个人账户,其余纳入医保基金统筹管理。
按月划入社保卡个人账户70%的资金如不支取,按活期储蓄的利率计息,没有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