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中共昆山市委党校的报告厅内,170名农民领到了由昆山市农业委员会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成为苏州首批“持证”上岗的新型职业农民。记者从苏州市农委得知,凡是持证的农民均有资格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因为采用了“先缴后补”、按年发放的方式,今年底他们就能领到这笔费用。
“感觉自己的身份得到了政府与社会的认可,备受鼓舞。”拿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后,周市镇东方村的农民陆育清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告诉记者,自己是中专生,2009年起承包村里流转土地,主要种植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和家禽。
在昆山市农委和农干校的引导下,陆育清先后参加了近百次的农业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和市场经营能力都得到了大力提升。目前他已注册公司和商标,每年可供应本市及周边优质生态农产品600吨以上,并有详细的产业规划。
据昆山市农委主任石东兵介绍,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是有门槛的。按照《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必须是“初中及以上学历,男50周岁(含)以下、女45周岁(含)以下”的当地户籍居民,且“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主要工作时间从事农业、主要收入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才能申请认定。
另据《办法》规定,在成功获得认定后,新型职业农民还可享受社会保险等激励政策。对此苏州市农委科技培训处处长秦伟解释说,持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只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由当地社保部门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秦伟告诉记者,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发放,按照实际从事职业农民岗位工作月数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按照一个月计算),具体补贴标准为:以单位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数额确定(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当地灵活就业参保最低缴费数额的50%确定(含养老和医疗保险)。
“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今年底苏州大市范围内被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会达到千名,他们均可享受该政策。”秦伟认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扶持,可充分发挥他们在苏州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最终增加农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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