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下午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集中调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待遇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提高到3573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0元。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惠及234万企业退休人员。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今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上调363元至40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180元至2036元、生活护理费上调224元至2552元。
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具体的调整标准为:满1年不满5年的为1212元/月,满5年不满10年的为1239元/月,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1266元/月,满15年不满20年的为1293元/月,满20年以上的为132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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