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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生育待遇 自己垫付后再到社保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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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介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待遇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无锡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你好,我爱人没交生育金,我想咨询一下能享受什么待遇?我在公司里是一直交社保的,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按男职工配偶的待遇也行啊。”“你爱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性质缴费的,今年出了个新规定,从今年元旦起,只要医疗保险待遇期间符合规定的,产检和生育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最近两三个月,类似的对话在无锡市社保中心办理大厅窗口并不少见。据悉,从今年开始,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正式被纳入享受生育待遇行列。

  据介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待遇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无锡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悉,相关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据悉,该政策出台后迅速引发关注,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催化,目前蜂拥而来咨询和办理报销业务的参保人急剧增加。目前,根据规定,这类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必须在医疗机构全额支付后到经办机构结算报销,提醒相关人员在办理前要做好咨询,材料准备充分,提高办结效率,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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