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的
养老金可持续性问题再度敲响了警报。根据人社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2012年以来,企业
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断扩大,但是,可支付月数由2012年的19.7个月下降至2015年的17.7个月。其中,黑龙江的企业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仅一个月。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入不敷出”的省份目前已有六个,还有八个省份的养老金可支付月数降到了10个月以下,这些省份的养老金支付持续性已经接近或开始触及警戒线。
出现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的局面,有着多种多样的原因。根据报告,我国的抚养比不断下降。据统计,目前不到三个在职职工要“养”一个老人。在抚养比下降的情况下,要维持养老制度的运行,养老保险费率面临着上调压力。另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是,虽然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在扩大,但仍有一些城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出现了负增长,同时参保人员的缴费不足现象也开始凸显。多种因素共同造成了目前的结果,因而也需要以综合性的方式来应对。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情况并不一定是完全令人悲观。比如,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去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达到3.1%,是七年以来的最高。所以,从全国层面来看,应对未来养老压力的增大,目前仍然有充足的资源,而且不同省份之间可以调剂,在必要情况下国家财政也可以给以支援,没有必要现在就过度忧虑,乃至于风声鹤唳。
有一些问题,如参保人数下降、参保人员缴费不足等,需要通过执法和技术层面的强化要求来解决,即要求企业必须依法为职工参保。但这显然不是治本之策,最根本的还是养老制度的变革。
回溯历史,1997年中国初步建立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运行模式。然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是个世界性难题,在经过一段实践的探索后,我们发现养老金体系运行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制度设计者的预期,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问题显现出来。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不俗成效,例如,养老金“双轨制”问题在制度层面终结,不公平现象缓解,养老金制度的公信力提升。这些努力已经为改革消除了许多阻力,但仍然有很多难题需要突破。
一些技术性的改革是可行的,如渐进性的延迟退休政策、职工
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都能起到一定效果。不过,因为这些政策都牵涉到社会成员的广泛利益,已经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和一定的争议,势必要谨慎为之。这也决定了这些政策只能起到辅助效果,不可能成为缓解养老支付压力的主要手段。
深层次而言,养老金改革的根本问题是,我们必须更好地把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结合起来。政府为全体公民提供无差别的基本养老保障,确保所有人都能在老年拥有体面的生活。同时,商业性和社会性养老是重要的补充,这一方面可以让经济能力较强的社会成员拥有更多的养老选择权,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对政府养老的单方面依赖,从而可以节省养老资源和公共财政资金,让有限的政府资金得到最有效率的配置。
同时,为了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缓解支付压力,努力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是最重要的现实举措。未来,鉴于人口老龄化、通胀压力和退休待遇提高等原因,养老金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们扩大养老金筹资渠道,充分动员国家、企业与社会的力量来筹集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养老金投资体制,提高投资收益,防范投资风险。
我们更不能忽视提高养老金制度公平性的工作,尤其是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障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对于已经进城的农民工,是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继续在新农村养老保险的框架内来完善,这也是重大的现实课题。虽然“双轨制”废除了,但养老领域不同社会群体仍然存在较大的制度差异,改革固然不能以平均主义为方向,但也要致力于不断缩小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养老待遇鸿沟。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提高养老制度公平性,才能为提高效率提供宽松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