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上海一公司少缴社保被离职员工举报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公司在王先生入职时曾有过口头约定,按照上海市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发放基本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一些企业为节省运营成本,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近日,上海一家网络公司就因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被离职员工举报,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公司不服,反将行政部门告上法庭。
 
  王先生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后来离职。去年10月,他向徐汇区人社局投诉举报,称公司没有按照其工资的实际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依法补缴13年5月至15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
 
  徐汇区人社局随后启动了相关调查处理程序,并于今年3月对网络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书认定,网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为王先生补缴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网络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今年6月,上海市人社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徐汇区人社局的行政行为。
 
   
 
  网络公司表示,公司在王先生入职时曾有过口头约定,按照上海市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发放基本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网络公司认为,已经履行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被诉的行政处理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徐汇区人社局及上海市人社局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所作决定具有合法性。据此,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这家公司的全部诉请。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