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佛冈县召开城乡居民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2017年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征收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另外,非本市户籍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79元;对符合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军烈属、孤儿、纯二女结扎户,其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此外,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户一起参保缴费,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会议首先总结了2015年城乡医保征缴工作情况,并对征缴工作成绩显著的石角镇进行了表彰奖励。其次,传达了今年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缴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各镇征缴任务,对2017年度的扩面征缴工作进行深入部署。
副县长黄丽针对今年城乡居民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重视深入群众交流,为群众讲清政策、讲透政策,特别是就今年保费提升的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二是强化责任,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各镇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组织动员会议,切实加强具体征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情况,多种方法方便群众缴费;四是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严肃纪律。
会后,县社保局还与各镇人社所负责人就征缴工作进行了互动,进一步探讨开展征缴工作细节上的问题。同时,还就今年的征缴工作进行具体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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