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母亲是1959年8月出生,扬州江都区丁伙镇人,最近国家政策以前工厂单位的职工可以一次性补交
社保,我在当地社保所给我母亲补交,他们是这样说的,从1999年1月补交12年共49349.6元人民币,2011年到2012年的社保在拿到社保卡后到江都社保局交约3840元,也就是说我母亲交到2011年底要交53189.6元,可是据我所知,一次性补交15年只交54100左右,假设根据每年社保交3840元,我母亲交满15年要交49349.63840*3.8=63941.6,与现在一次性交满15年相差了约9841元,我真的想不通,这个一次性
补交社保的钱是怎么算的,我想我们老百姓是有权知道计算方法的。
从补缴的要求来看,得知道江苏省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另外,你妈妈得2014年8月才能退休啊,为什么只交到2012年8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实施办法》:
2011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某男,56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本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